3月29日22時44分,一輛小米SU7標準版在德上高速公路池祁段發生嚴重交通事故,造成車內3人遇難。
4月1日晚,小米集團創始人、董事長兼CEO(首席執行官)雷軍通過微博回應SU7事故。他表示,小米已成立專項小組,但因事故仍在調查中,許多問題暫無法回答。雷軍向事故中離世的3位女孩表示哀悼,并承諾小米將全力配合警方調查,回應家屬和社會關切。
事故發生后,公眾質疑車輛智駕系統的反應時間是否足夠、自動緊急剎車系統為何未觸發、車輛碰撞后為何起火以及車門是否落鎖等問題。這些問題都指向一個核心:在新能源汽車保有量不斷增加、車企紛紛推廣智能駕駛功能的當下,用戶如何確保自身安全?針對上述問題,《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日前采訪了包括大學教授、車企相關技術人員、動力電池企業技術人員等多位專家答疑解惑。
疑點一:留給駕駛員的反應時間是否足夠?高速情況下,2秒內駕駛員很難及時反應
根據小米官方公開的車輛信息,事發時車輛處于NOA(智能輔助駕駛)狀態,時速116km/h。22時44分24秒,車輛發出風險提示并請求減速;1秒后,司機接管車輛,踩下剎車,向左打方向盤22.0625度;在接下來的1~3秒之間,車輛撞上了水泥護欄。碰撞前,系統最后確認時速約為97km/h,車輛隨后開始燃燒。
按照小米官方公布的時間線,從NOA系統發出風險提示到駕駛員接管僅間隔1秒,到碰撞發生僅2秒,而系統完全退出至碰撞發生僅有3秒窗口期。這個時間是否足夠駕駛員反應?智駕風險提示是否太晚?有觀點認為,即便在系統多次預警后,普通駕駛員在極端路況下也很難在3秒內完成環境感知、決策判斷和精準操控。
一位不愿具名的高校教授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若是一名經驗豐富的老司機,在道路沒有完全堵死的情況下,依靠駕駛經驗在2秒內完成車輛接管并實現變道是有可能的。但從小米公布的細節來看,駕駛員在接管后轉向可能有些過度。”在這種情況下,要在1秒內完成轉向,要求駕駛員具備非常高的駕駛水平。該不愿具名的高校教授指出,即使車輛減速,速度仍然過快,這種情況下需要駕駛員在零點幾秒內迅速調整方向盤。
某自主車企的智駕功能研發人員也向記者分析稱:“2秒的反應時間通常對應的是50km/h左右的速度,而事故車輛速度接近100km/h。在這種高速情況下,通常可能會導致駕駛員暈厥,來不及做出反應。”
記者查閱公開資料發現,在強烈撞擊下,車輛會產生很高的加速度。工程學中,用來描述加速度大小的術語是G值,簡單理解就是幾倍重力加速度。當G值過高時,人體的血液循環會受到嚴重影響,血液會向身體下部聚集,導致大腦供血不足,進而引發意識喪失。
疑點二:事發時人員狀態是否能打開應急把手?防止新能源車車門鎖死,物理按鍵很有必要
在此次事故中,小米SU7車門被鎖死,成為外界關注的另一焦點話題。
“目前,電動車的門把手更多采用的是隱藏式門把手,在發生事故后外圍人員想打開車門,可能會出現找不到門把手或不知道如何打開車門的情況。”上述不愿具名的高校教授告訴記者,相較之下,傳統燃油車采用的是嵌入式門把手,如果車輛沒有變形,幾乎不會出現發生事故打不開門的情況。
一位行業內產品研發人員指出,大部分電車的小電瓶都安裝在車輛前部,一旦發生碰撞,電瓶容易受損導致斷電,進而使車門無法打開。此外,小米SU7采用的是半包式門把手設計,這在當前電車中較為常見。相比之下,傳統燃油車多采用鎖指結構,斷電時門鎖的鎖指機構會自動彈開。
對于小米汽車工作人員強調的“打開應急把手”一說,一位主流車企技術人員告訴記者,這一前提是車內人還在清醒狀態。“在此次事故中,車輛發生嚴重碰撞后,車內人員應該處于昏迷狀態。”該技術人員稱,這種情況下,只能依靠外面的人員打開車門對車內人員進行搶救。
根據國家標準《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 7258-2017)的相關規定,車輛在發生碰撞時,車門應具備自動解鎖功能,以便乘員能夠快速撤離。此外,GB 20071-2006《汽車側面碰撞的乘員保護》規定,車輛在50km/h的側面碰撞試驗后,車門需解鎖且至少有一個車門可開啟。
面對新能源汽車將物理按鍵集成到觸控屏幕上的趨勢,上述自主車企的智駕功能研發人員表示:“要看是什么類型的物理按鍵。比如緊急開門、SOS呼救這類功能的按鍵,是有必要保留的。”一位行業內產品研發人員也向記者表示,最好還是采用機械式設計帶拉手,這樣即使車輛沒電,也能通過物理方式打開車門。
疑點三:電動車碰撞后,為何會產生劇烈燃燒?或是碰撞導致多電池短路與熱蔓延
車輛碰撞后,為何會產生劇烈燃燒?針對該問題,一位動力電池企業總工程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分析稱,可能是碰撞引起的多電池短路、熱蔓延所致。“大規模的電池短路熱蔓延是極快的,幾乎沒有施救的可能。”但該總工程師表示,國標要求熱蔓延后,電池系統在5分鐘內不起火不爆炸。
公開信息顯示,在2021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的《電動汽車安全要求》《電動客車安全要求》和《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安全要求》三項電動汽車強制性國家標準中,特別增加了電池系統熱擴散試驗,要求電池單體發生熱失控后,電池系統在5分鐘內不起火不爆炸,為乘員預留安全逃生時間。而工信部在2024年5月發布了GB 38031《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安全要求(征求意見稿)》,一改上一版國標的留給乘客5分鐘逃生時間,將“不起火、不爆炸”升級為國家強制性標準。
不過,上述動力電池企業的總工程師強調稱,國標要求保證5分鐘的逃離時間前提是只有一個電池短路的情況下。“但車輛發生事故時,可能出現多個電池同時短路,所以熱蔓延的速度會更快。”該總工程師稱,遇到碰撞短路時,三元鋰電池的風險比磷酸鐵鋰電池更高。
根據小米官方客服回應,小米SU7標準版配備的是73.6kWh的磷酸鐵鋰動力電池。該客服表示,自2024年6月起,小米SU7標準版采用雙供應商體系,由比亞迪旗下的弗迪電池和寧德時代分別供應。這兩種電池是隨機安裝的,車主在購車時無法選擇具體使用哪家的電池。
目前,對于車輛爆燃原因,小米汽車方面推測是車輛猛烈撞擊隔離帶水泥樁后,整車系統嚴重受損導致。“我們尚未接觸到事故車輛,目前暫時無法進行進一步的深入分析。”小米汽車方面稱。
疑點四:AEB功能是否發揮了作用?AEB未觸發因素多,純視覺方案夜晚識別不清
據小米官方資料,小米SU7有Xiaomi Pilot Pro和Xiaomi Pilot Max兩版智能駕駛系統。事故車輛為標準版,搭載Xiaomi Pilot Pro系統,無激光雷達,支持自適應巡航、車道居中輔助、高速領航輔助、代客泊車輔助等L2級智駕功能。
小米官方披露,事故中小米SU7檢測到障礙物并開始減速,但未明確公布AEB(緊急制動)是否觸發。4月1日晚,小米官方回應稱,小米SU7標準版配備前向防碰撞輔助功能,包括碰撞預警(FCW)和緊急制動(AEB)兩個子功能,作用對象是車輛、行人、二輪車三類目標,目前不響應錐桶、水馬、石頭、動物等障礙物。
對于純視覺方案的車型,上述不愿具名的高校教授表示,車輛采用純視覺方案會受到能見度影響,可能存在障礙物識別不夠及時到位的問題。速騰聚創相關專家也指出,純視覺方案在攝像頭“看不見”或“看不清”的情況下存在局限性,如強光照射、夜晚弱光環境、前景物體與背景顏色相同導致無法區分等情況,都可能導致嚴重事故。
此外,有觀點認為,采用純視覺方案的車輛在行駛速度超過100km/h時,由于檢測距離相對有限,AEB存在未觸發的可能。對此,上述不愿具名的高校教授則給出了不一樣的答案。“車輛AEB沒有觸發,說明AEB沒有起到作用,并不一定是由于距離太短造成的。”他認為,引發AEB沒有觸發的因素很多。
該高校教授指出,小米SU7標準版雖未搭載激光雷達,但在此次事故中仍起到了提醒作用。不過,在非常危急的情況下,它沒有主動完成干預,AEB功能沒有發揮作用,這說明小米汽車的智駕在危險情況下能提醒駕駛員接管,但還沒有達到行業頭部那種主動激發AEB緊急制動功能避免事故發生的技術水平。
疑點五:“高階智駕”是否存在營銷誤導?智能駕駛不等于自動駕駛,不應過度依賴智駕系統
根據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的《汽車駕駛自動化分級》國家推薦標準,自動駕駛技術被劃分為六個等級,即從L0到L5。L0為人工駕駛,L1、L2級別人類駕駛員主導,系統輔助。從L3級別開始,車輛控制權逐漸從人類駕駛員轉移到自動駕駛系統,這一轉變在泊車輔助、自適應巡航和車道居中輔助等功能中尤為明顯。
但在面對有些車企將L2級輔助駕駛形容為“準自動駕駛”、L2.9無限接近L3“高階智能駕駛”的營銷中,則進一步增加了公眾對智能駕駛實際效果和局限性的困惑,相比于一堆專業的技術參數,消費者往往最終只記住“自動駕駛”四個字。
面對此類狀況,小馬智行副總裁、Robotaxi(自動駕駛出租車)業務負責人張寧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指出:“目前對這些名詞的使用較為隨意,約束有限。”他表示,智能駕駛是一個泛概念,但真正需要區分的是自動駕駛和輔助駕駛。理論上,L3級以下的功能應稱為輔助駕駛,而且從責任主體和最終結果負責的角度來看,也依舊是輔助駕駛。張寧坦言,很多報道和社交平臺內容在未出事時稱其為自動駕駛,出了事則變成輔助駕駛。歸根結底,其底線仍然是輔助駕駛。
“從法規上來說,要求駕駛員開車手不能離開方向盤,還是以人駕為主。”上述不愿具名的高校教授表示,目前智駕發展還處于過渡階段,各家企業技術存在很大差別,并非每家都能實現主動干預。雖然大家都在進步,但智駕技術還未達到完善、可完全放心的水平。中國電動汽車百人會副理事長董揚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也呼吁,現階段的技術,還達不到完全依賴的程度,仍需要以人駕為主,不應該過度依賴智駕系統。
2025年2月25日,工信部和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智能網聯汽車產品準入、召回及軟件在線升級管理的通知》,其中附件《智能網聯汽車產品準入、召回及軟件在線升級管理與技術指南》(以下簡稱《指南》)提出了相關要求。
根據《指南》,為確保行車安全,在激活階段需驗證駕駛員狀態,執行中持續監測駕駛員注意力,失控時則啟動緊急停車程序。若駕駛員連續未響應警告且未接管車輛,系統必須在10秒內啟動風險減緩措施。在行車輔助場景中,如果駕駛員的視線離開路面超過5秒或雙手離開方向盤,系統將分階段發出聲光警報。如果駕駛員持續未響應,車輛將自動啟動雙閃,減速并停靠至應急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