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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強
2025-04-03 07:57
證券時報記者 賀覺淵
為穩步推進本外幣一體化資金池試點,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起草了《關于印發〈跨國公司本外幣一體化資金池業務管理規定〉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通知》)并于4月1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通知》擬將前期試點較為成熟的高版本本外幣一體化資金池試點政策推廣至全國,并建立本外幣一體化的資金池政策框架,對相關跨境資金流動實施宏觀審慎管理。
為便利跨國公司集團利用境內外兩個市場、兩種資源,前期人民銀行、外匯局分別出臺人民幣、外匯跨境資金池業務相關政策。2021年以來,兩部門積極探索資金池政策合并方案,推動高、低兩個版本的本外幣一體化資金池試點。其中,高版本資金池主要服務于大型跨國公司,特點是門檻較高、資金劃轉額度高、便利度高。目前,高版本本外幣一體化資金池試點政策已擴圍至上海、北京、江蘇、浙江、廣東、海南、陜西、寧波、青島和深圳等省市全轄區。
本次《通知》擬將前期試點較為成熟的高版本本外幣一體化資金池試點政策推廣至全國。針對目前資金池版本較多、本外幣分頭管理問題,《通知》將本外幣資金池業務納入統一政策框架,進一步便利其資金劃轉和使用,同時鼓勵以本幣開展資金池業務。在操作上,由各地外匯局分局“一個窗口”對外,統一接受企業備案、變更申請等,減少企業“腳底成本”。
在跨境資金流動管理上,《通知》基于資金池成員企業所有者權益,分別設置外債和境外放款集中管理公式,對資金池相關跨境資金流動實行雙向宏觀審慎管理,必要時可通過調節有關參數實現跨境資金流動逆周期管理。
為強化事中事后監管,《通知》明確各地人民銀行分行、外匯局分局將加強統計監測,強化風險評估,開展非現場核查與現場檢查,切實防范跨境資金流動風險。